百度网民权益保障计划服务协议

百度网民权益保障计划

【审慎阅读】您在点击/勾选、阅读并同意《百度网民权益保障计划》前,应当认真阅读以下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并充分理解协议中相关条款内容,其中包括:

1、   与您约定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

2、   与您约定法律适用和管辖的条款;

3、   与您约定实现保障的范围与条件的条款;

4、   其他以粗体下划线标识的重要条款。

阅读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相关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请您立即停止签署流程。本协议缔约方为百度注册用户或网民(前述百度注册用户或网民为签署了《百度用户协议》的网络用户,下称“用户”)与百度公司(下称“百度”)。

 一、总则 

百度网民权益保障计划(以下简称“保障计划”)旨在为网民营造一个安全、可靠、诚信的网络环境,让网民放心地使用百度搜索。

 二、 定义

(一)  百度网民权益保障计划是指:百度注册用户在登录百度帐号状态下,在百度搜索结果页面及其他百度域名下点击带有“保”的网站/小程序或者“广告”标识的搜索结果链接进入的网站或在百度信誉档案页点击商家“基础信息”栏目中的“网站地址”进入的网站,或点击在百度信息流中有“广告”标识的链接进入的网站后发生下列情形的,用户可按照本保障计划的有关规则向百度申请保障金,或得到百度在消费维权方面的相关支持:

相应情形为因上述网站/小程序经营者采取假冒官网,假冒官方小程序,假冒合法资质与合法授权,网络钓鱼等诈骗行为,致使用户与该经营者发生生活消费交易后受到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   生活消费:是指消费者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经济行为。因本协议属于百度公司为履行社会责任,净化网络环境,帮助用户网络维权推出的计划,其中生产消费、投资消费、以营利为主要目的打假支出不属于本计划所列的生活消费。 但我公司仍会在法律、法规与监管机关、司法机关的要求下,为您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 号码认证:是指百度注册用户登录百度账号的状态下,在百度搜索并拨打了带有“保障”标识的企业客服电话搜索结果页面或小程序中的企业客服电话后发生以下情形的,用户可按照本保障计划有关规则向百度申请保障金,或得到百度在维权方面的相关支持:

相应情形为拨打的上述企业客服电话信息错误导致用户被诈骗而受到直接经济损失的。

三、保障范围及条件 

用户理解并知晓:非所有的百度搜索行为均属于本协议的保障范围,本协议项下百度网民权益保障服务的申请与理赔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首先,为符合条件的用户【见本协议三、(一)1】;其次为纳入保障计划范围的网站【见本协议三、(一)2】;再次为属于保障范围的情形 【见本协议三、(一)3】;最后,为不属于不予保障范围的情形【见本协议三、(一)4】。只有用户同时具备上述列明的各项条件,方可有资格申请百度网民权益保障服务。详细如下:

(一) 保障范围

1.  用户应符合条件: 

(1)用户应为百度注册用户且仅限于自然人;

(2)用户点击相关网站链接时其百度帐号处于已登录状态;

(3)用户查询企业客服号码时其百度账号处于已登录状态;

(4)用户按照本条第(三)款向百度提交清晰且足以辨识的材料。

2.  纳入保障计划范围的网站

并非所有网站/小程序都属于保障计划的保障范围,只有在百度搜索结果页面及其他百度域名下点击带有“保”的网站/小程序或者“广告”标识的搜索结果链接进入的网站,或在百度信誉档案页点击商家“基础信息”栏目中的“网站地址”进入的网站,或点击在百度信息流中有“广告”标识的链接进入的网站,才属于百度网民权益保障计划的保障范围。

但如果用户点击上述网站/小程序中的链接指向了第三方结果,以及用户与平台类网站/小程序(信息发布平台或网上商城等)中的第三方经营者发生的交易不在保障范围内。

 3. 属于保障范围的情形 

用户加入本保障计划后,在满足上述条件下,使用百度搜索过程中,通过点击百度搜索网站,于网站/小程序经营者处购买其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由于以下情形发生直接经济损失,且用户在整个过程中不存在盈利故意与重大过失,并能按本条第(三)款提供书面材料,可按照本保障计划的有关规则向百度保障中心申请保障:

(1) 推广网站/小程序为钓鱼、诈骗网站;

(2) 网站/小程序经营者存在欺诈、假冒行为;

(3) 冒用他人合法资质,仿冒他人官网,官方小程序或合法授权;

(4) 因拨打的企业客服号码信息错误导致被诈骗的。

 4. 不属于保障范围的情形

用户因以下情形产生的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不属于保障范围,无权向百度申请保障:

(1) 用户未同时满足本协议用户条件规定的申请条件的【见本协议三、(一)1】

(2) 网站/小程序为未纳入保障计划范围【见本协议三、(一)2】;

(3) 用户自点击本协议规定的纳入保障计划范围的网站/小程序之日起的90个自然日内且发生支付行为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未依据本协议本条第(二)、第(三)款向百度提起书面保障申请的;

(4) 用户明知或应知交易行为本身不具有合法性(包括但不限于涉黄、涉赌、非法产品/信息交易、违法网络兼职、商业信誉作弊等),但仍与本协议所规定的纳入保障计划范围的企业客服冒用者/网站/小程序经营者进行交易而遭受直接经济损失的;

(5) 用户不能提供证据或证据不足的;

(6) 按照一般理性消费者的判断标准,用户对来自企业客服冒用者/网站/小程序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风险的判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导致经济损失的;

(7) 用户已经就其损失向企业客服冒用者/网站/小程序经营者主张赔付、或向第三方发起保障申请或向有关部门提出维权诉求后,又与该企业客服冒用者/网站/小程序进行交易而遭受经济损失的;

(8) 用户与企业客服冒用者/网站/小程序经营者之间因不当宣传、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引发的消费纠纷,或因企业客服冒用者/网站/小程序经营者自身经营不善导致的中止/终止交易、停业或破产倒闭等,导致用户遭受的任何损失,本协议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9) 用户与企业客服冒用者/网站/小程序经营者未发生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实质性交易或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或企业客服冒用者/网站/小程序经营者或任何第三方已赔偿或补偿了用户经济损失,或用户经百度协助已挽回经济损失的;

(10) 用户与企业客服冒用者/网站/小程序经营者共同故意骗保,或用户在未发生保障情形或未遭受任何损失前提下谎称发生了被保障情形或伪造损失证据的,或用户因从事非法行为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11) 用户有损害百度商誉、扰乱百度正常经营秩序言行的;

(12) 用户因从事标的物价值不易判断的交易行为的,或从事的交易行为本身存在较大风险的,或自身应对交易行为负有较高注意义务的,如拍卖商品、购买文物、民间收藏品等特殊商品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13) 企业客服冒用者/网站/小程序经营者自身、其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及上述人员的近亲属及其他事先知晓将发生保障情形的人员所遭受的任何损失;

(14) 百度对用户的保障已经支付或拒绝,用户又追加保障申请的;

(15) 用户直接经济损失以外的间接损失、预期利益、精神损害或其他损失;

(16) 经百度审核确认属于因非生活消费需要而发生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个人理财、生产、经营等支出,用户应自行承担风险,百度仅在限额内支付相应的保障金额,具体参见保障额度条款;

 (二) 保障额度

1. 一般规范

对于用户直接登录百度保障官网(http://baozhang.baidu.com/)提出的符合百度网民权益保障计划保障范围的保障申请,经百度审核确认属于因生活消费需要发生损失的,百度可能支付的保障金额度以用户登录百度帐号并点击了纳入保障计划范围的网站/小程序后实际已经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不包括预期利益及间接损失)为限。

2. 非生活消费的最高理赔额规范

经百度审核确认属于因非生活消费需要而发生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个人理财、生产、经营等消费活动,百度对此基于社会责任自愿予以保障的,百度可能支付的保障金额度为每个用户与同一纳入保障计划的网站经营者交易导致损失的单笔保障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每个用户在同一个自然年度的保障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含8万元)。

经百度审核确认属于因拨打的企业客服号码信息错误导致被诈骗而发生损失的,百度对此基于社会责任自愿予以保障的,百度可能支付的保障金额度为每个用户与同一纳入保障计划的网站经营者交易导致损失的单笔保障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每个用户在同一个自然年度的保障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含3万元)。未免歧义,因拨打的企业客服号码信息错误导致被诈骗而发生损失的情况不适用特别行业规范。

3.特别行业规范

(1)维修行业

针对家电维修、房屋卫浴维修、数码维修行业,当用户在下列途径:

百度搜索结果页面及其他百度域名下点击带有“保” 的网站/小程序或者“广告”标识的搜索结果链接进入的网站;或在百度信誉档案页点击商家“基础信息”栏目中的“网站地址”进入的网站;或点击在百度信息流中有“广告”标识的链接进入的网站中涉及家电维修、房屋卫浴维修、数码维修行业时,如发生损失且可判定保障申请符合本协议规定标准时:

客户理解,百度保障计划属于百度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公益性、主动性、替代性保障计划,故百度以针对直接经济损失(不包括预期利益及间接损失)进行保障为原则,对可能支付的保障金额度以用户登录百度帐号并点击了纳入保障计划范围的网站后实际已经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不包括预期利益、间接损失及其他损失)的3倍为限,且百度公司给予的每个用户与同一纳入保障计划的网站经营者交易导致损失的单笔最高保障额度,不宜超过人民币10000元(含10000元),即如果单笔交易导致的直接损失的3倍如果超过10000元,则百度针对该笔交易的保障金额为10000元,每个用户在同一个自然年度的保障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含8万元),如上述保障方案未能完全覆盖客户损失,或客户仍需向网站经营者/网站经营者主张其他损失,百度公司将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予以协助

(2)旅游行业

针对旅游行业,当客户在下列途径:

百度搜索结果页面及其他百度域名下点击带有“保” 的网站/小程序或者“广告”标识的搜索结果链接进入的网站;或在百度信誉档案页点击商家“基础信息”栏目中的“网站地址”进入的网站;或点击在百度信息流中有“广告”标识的链接进入的网站中涉及旅游行业时,如因经营者施行欺诈行为发生损失且可判定保障申请符合本协议规定标准时:

客户理解,百度保障计划属于百度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公益性、主动性、替代性保障计划,故,客户除需满足本协议所规定的保障范围及条件(本协议第三部分:“保障范围及条件” )外,仍需向百度公司提供旅游协议、支付凭证以及其他可帮助百度公司判定经营者涉嫌欺诈的必要证据。如该客户被判定欺诈且客户符合本协议所规定的保障范围及条件(本协议第三部分:“保障范围及条件” ),百度将在客户旅游协议约定的金额范围内(即俗称团费),在客户已经支付的金额范围内,对涉嫌欺诈部分的具体项目因欺诈行为带来的直接损失进行保障。(如经营者在旅游协议中就景点、住宿、做出了承诺,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仅针对众多景点的某一项,或多日住宿的某一晚发生欺诈,百度原则上将针对客户因上述具体欺诈行为遭受的损失,进行保障)。

鉴于旅游行业存在因亲属、朋友等关系而为第三人签订旅游协议的特殊情形,用户理解旅游行业的保障申请主体为旅游协议的合同签订主体,如客户申请保障需要取得该合同所涉全部主体的授权。

(三) 保障方式

1. 用户投诉时,需向百度提交以下清晰且足以辨识的书面材料:

(1) 投诉人的百度帐号、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E-mail、身份证明及投诉人本人手持身份证明原件的清晰照片;

(2) 被投诉的网站网址(URL)/小程序名称(名称可更改)、网站截图/小程序截图、网站/小程序经营者的联系方式、负责人或联系人信息等;如果因为拨打的企业客服电话错误而被诈骗,还应提供电话拨打记录证明。

(3) 投诉事实与理由;

(4) 申请获得的保障额度;

(5) 各类证明材料,如磋商记录、合同、发票、收据、付款证明、运输单证(如快递单等)、货物或服务照片、损害后果证明等,最好是原件,若是复印件,则应提供原件核对,并在百度支付保障金后将所有原件交付给百度;

(6) 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被投诉企业客服冒用者/网站/小程序的行为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用户应提交公安机关的相关报案、立案证明;

(7) 百度认为对向用户提供保障服务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2. 保障流程

(1) 用户应保证在申保时效内(即点击网站后的90个自然日内且发生支付行为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登陆baozhang.baidu.com点击“申请保障”。

(2) 用户进入保障中心,查询百度注册用户在登录百度帐号状态下的历史点击记录,并选择您要申请保障的网站/小程序。

(3) 用户填写保障计划申请单,应向保障中心提交本协议本条本款第1项说明的清晰且足以辨识的书面材料。

(4) 保障中心在接收到用户保障申请后会尽快与申保人取得联系,了解用户消费过程/被诈骗过程,并通知用户提交或补充证据材料,必要时,则需要用户寄送相关材料及证据。

(5) 保障中心审核完成后,用户应按照保障中心的通知和要求及时签署线上“保障调解书”并提供收取保障金的银行账户信息。用户应确保其提供的信息真实且有效,收取保障金的银行账户姓名和身份证与申保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保持一致,否则保障中心有权拒绝处理。

(6) 保障中心在完成信息审核后,如果用户符合保障条件及范围,保障中心则在收到用户签署的“保障调解书”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向用户支付相应的保障金。

(7) 用户签收保障金的同时应依据第五(四)条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或者在“保障调解书”中列明债权转让条款)

 四、协助维权通道

对于不属于保障范围的情形,在用户主动发起保障申请后,百度可协助用户通过百度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关机构进行维权。

 五、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  当百度注册用户在登录百度帐号状态下点击在百度搜索结果页面及其他百度域名下点击带有“保”的网站/小程序或者“广告”标识的搜索结果链接进入的网站,或在百度信誉档案页点击商家“基础信息”栏目中的“网站地址”进入的网站,或点击在百度信息流中有“广告”标识的链接进入的网站,因相关网站/小程序经营者采取假冒官网或假冒官方小程序或假冒合法资质、合法授权、网络钓鱼等诈骗行为,致使用户与之发生生活消费的交易后受到直接经济损失的,用户有权向百度提起保障申请,经认定情况属实并符合保障条件及范围的,百度将依据保障规则给予用户保障。

(二)  在符合保障条件及范围的情况下,用户有权不提起保障申请或放弃要求百度给予保障金。

(三)  用户向百度提起保障申请,有义务按照百度网民权益保障规则提交所有相关材料,并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做出的任何陈述、承诺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愿意就此承担完全独立的法律责任。用户未充分履行上述义务或违背上述保证的,百度不予保障;百度已经支付保障金的,有权向用户追回,并要求用户赔付百度因此遭受的损失,同时百度有权配合相应机关追究用户骗赔的行政、刑事责任。

(四)  百度向用户支付保障金后,用户同意将其对网站/小程序经营者享有的相应权利全部无偿转让给百度,并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百度因此取得了向网站/小程序经营者独立且单独的追偿权利。

(五)  为便于核实用户申请,协助处理用户与网站之间的纠纷,用户同意百度将其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披露、转发给被投诉方及相关的争议解决第三方。为推广百度保障计划、向企业客服冒用者/不法网站/小程序经营者追责等目的,用户同意百度披露其保障申请的案情概要(包含部分个人信息)。

(六)  用户有义务严格履行本协议及百度针对保障计划制定并公示的其他有关规则,支持并配合百度核查相关事实并提供全部相关材料。为保证百度有效审核保障申请或行使向企业客服冒用者/网站/小程序经营者的追偿权,用户有义务向百度移交相关证据原件。

(七)  鉴于百度无法对未经授权使用用户帐号的行为做出甄别,用户应对自身的百度帐号、百度钱包帐号中发生的一切行为负责,百度对其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  用户向百度发起保障申请,即意味着用户同意严格遵守百度网站发布的针对保障计划的所有规则,并同意以最新的规则文本作为处理保障申请的依据。

(九)  用户承诺:同意由百度人民调解委员会或第三方调解机构调解解决其与网站经营者之间发生的纠纷。

(十)  用户保证:百度支付保障金后,未经百度事先书面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其保障申请的任何内容。否则百度有权要求用户返还全部保障金。

六、百度的权利与义务

(一)  在收到用户的保障申请后,用户知悉并同意:百度有权依据保障规则对该用户的申请进行审核以确定是否向其提供保障服务,即百度有完全的权利同意或拒绝用户的保障申请而无需对用户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  如用户根据本协议规定及保障计划有关规则提起保障申请,百度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保障计划有关规则及用户提供的资料和证据,独立判断并确定用户申请是否成立,如申请成立,百度将根据用户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向用户支付保障金。

(三)  用户知悉并完全同意百度有权随时修改、更新、暂停或永久终止保障计划,无需对用户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  百度向用户支付保障金后,即合法取得用户对网站经营者的相应追偿权,有权向网站经营者追偿已支付的相应保障金。

七、隐私保护

(一)  百度十分重视用户的个人信息保护。为有效判定用户的保障申请符合保障计划有关规定,百度将收集用户的操作日志(包含但不限于用户在本网站/本小程序及第三方网站/小程序、网页内的浏览、点击内容)。在必要情况下经用户授权且为用户利益的目的,会与用户核实设备信息、向第三方产品运营单位(包括百度系信息沟通产品与其他方信息沟通产品),在便于用户维权的范围内,申请调取用户与商家沟通记录等用于进行辅助判定。除此之外,未经用户授权,百度不会基于本保障计划收集用户的其他个人信息。

(二)  非事先获得用户授权,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非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侦破案件要求,非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或百度自身的合法利益,百度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披露所记录的用户信息。

(三)  为改善保障计划用户权益、优化保障策略,百度可能会对保障计划的申请及保障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同时,百度可能会与公众共享这些统计信息,以展示保障服务的整体使用趋势,但这些统计信息将不会包含用户的任何身份识别信息。

(四)  用户参与本保障计划,意味着用户为百度的注册用户,已阅读并认可百度隐私权保护声明。用户可通过https://www.baidu.com/duty/yinsiquan.html查看《百度隐私权保护声明》详细内容。

八、有限责任

(一)  百度或第三方调解机构仅根据保障计划有关规则向用户收取有关证据,并仅对用户与网站/小程序经营者提交的投诉或答辩及其证据材料进行表面的形式审查,且依凭日常的理解与辨识能力实施判断,而并无义务对当事人的陈述及其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及关联性做出准确判断,无法保证判断结果的准确性。如由于用户过错导致百度或第三方调解机构无法做出准确保障判断,百度不对用户承担任何责任。一旦发现用户存在骗保等行为,百度有权追回保障金、公开用户投诉信息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  无论何种情形,用户同意百度向其支付的保障金的最高上限依照本协议之规定执行。用户未在规定时间内(自点击本协议规定的纳入保障计划范围的网站之日起的90个自然日内且发生支付行为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款向百度提起书面保障申请的,即视为用户主动放弃申请保障的权利。

九、其他 

(一)特别提示:请用户确保已详细阅读本协议的每一条款,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且完全接受本协议及百度网民权益保障计划的全部约定或规定。如用户不同意本服务协议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可以选择不参加/或终止本保障计划;一旦用户向百度发起保障申请,就将视为用户已经了解并完全同意本服务协议各项内容及百度对本服务协议及保障计划随时作出的修改,同时还表明用户已经完全同意百度已经完全履行了相关的提示义务和说明义务。  

(二)因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三)有关本协议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或其上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法律效力。

(五)本《百度网民权益保障计划服务协议》自2015年1月9日起施行。